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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镇江新区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员招录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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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

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员招录

开始啦

招人啦!招人啦!

人民调解员岗位空缺

速来报名~

报名材料投递时间截至

2022年4月16日

关 注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满足诉调对接工作需求,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职业化和法治化水平,镇江新区司法局拟招聘人民调解员,派驻至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

01

工作场景

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工作室主要设立在院本部二楼诉讼服务大厅及两个派出法庭。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法官的指导下依法参与诉前、诉中调解。

法院还会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培训指导工作,通过座谈会、法治讲座等形式,加强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的交流学习。

02

招聘指南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常住地在本市,年龄在65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胜任人民调解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

4、原则上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政策、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具有政法机关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经历且调解工作业务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优先考虑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相关执业证书的;

5、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6、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管理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9、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10、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调解公信力的情形的。

工作职责

(一)诉讼当事人的接待、咨询、辅助等工作;

(二)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及纠纷化解工作;

(三)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四)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工作补贴

目前,本院驻院调解员每年调解任务考核达标的,按照不低于4.2万元发放工作补贴。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调解员进行绩效考核、补贴发放事宜的改革。具体由本院政治部予以解释。

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将以上报名材料邮寄至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地址:镇江市经济开发区大港银河路100号

联系人:袁耀刚 18752976229

邮箱:349040261@qq.com

新区司法局、经开区法院初步审核并联系报名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期将向社会公示。

镇江新区司法局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附: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员申请表

end

编 辑:吴 贝

校 对:陈 雄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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