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聘岗位: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选聘人数:2名。
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专业、学历等条件;
5.目前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选聘专业及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人数
医保中心
工作人员
01
药学、中药学、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2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07日至日2020年9月09日。
2.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2张。
4.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20年9月11日到市医保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含哲学、法律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成绩将在丹阳培训中心网(www.dypxzx.com)公布。
考核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由市医保局进行考察,如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1-8651790686516651
监督电话:0511-86928106
本方案由丹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附件下载:000muv
原标题:市医保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